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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揽合同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吗——讨论——刑事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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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揽合同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吗——讨论——刑事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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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承揽合同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吗承揽合同属于合同的1种类型,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,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存在法律约束力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7百7十条?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,交付工作成果,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。承揽包括加工、定作、修理、复制、测试、检验等工作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7百7十2条?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、技术和劳力,完成主要工作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3人完成的,应当就该第3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;未经定作人同意的,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7百7十3条?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3人完成。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3人完成的,应当就该第3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7百8十条?承揽人完成工作的,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,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。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。2、承揽合同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如何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,承揽合同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以双方约定为准,如果无法确定的,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,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,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7百8十2条?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。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5百1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;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,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。承揽合同不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,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与定作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,如果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3人完成的,其仍然就该工作成果负责,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。